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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理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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拔罐的适应证及禁忌证

发布时间:2013-01-26

   1.适应证


   拔罐疗法对疮疡痈毒的治疗有其独到之处。


   (1)拔罐形成的负压作用于脓腔,可使脓液充分引流,减少全身中毒性反应,促进创口愈合。


   (2)避免在治疗深部脓肿和复杂多脓腔脓肿时大创口引流,减少病人痛苦,缩短引流创口愈合时间。


   (3)促进脓栓脱落,缩短炎症周期,少用抗生素,从而大大缩短了病程。


   (4)拔罐的温热效应及持久均匀的负压效应,改善了局部创面的血液循环,促进了复杂创面和经久不愈的慢性溃疡的迅速愈合。


   拔罐疗法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,在临床上早已从早期的疮疡发展到用来治疗包括内科、外科、妇科、儿科、皮肤科、五官科等100多种疾病。特别是近年来,一些从未用本法治疗过的疾病如白塞病、术后腹胀,以及一些疑难急症如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、肺水肿,甚至如心脏病、骨折等,使用本法也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。根据临床观察,本法对高血压、心绞痛亦有明显疗效。由于拔罐疗法所具有的独特医疗机理,其治疗疼痛性疾病更为见长。


   拔罐疗法具有明显的缓解疼痛效果,无论是内科的头痛、腹痛、胆绞痛、风湿痛,还是外科的急性腰扭伤、慢性软组织损伤,都可以用拔罐疗法取得立竿见影的疗效,有的甚至只需一次治疗即可痊愈。


   刺络拔罐的镇痛效果尤为显著。中医认为“通则不痛,痛则不通”,疼痛多因经络阻滞,气血瘀阻。刺络拔罐能有效地去瘀行血,通经活络,临床常用于治疗各种疼痛。现代医学也认为,刺络拔罐刺激了某一局部的神经,调节了相应部位血管和肌肉的功能,反射性解除血管和平滑肌的痉挛,产生了明显的止痛效果。


   另外,用本法治疗效果较理想的病证有: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哮喘、支气管炎、百日咳、冠心病、心律不齐、中暑、肺水肿、急性胃肠炎、胃痛、小儿消化不良、高血压、中风后遗症、糖尿病、头痛、胁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关节痛、腰背痛、痛经、月经不调、乳腺炎、术后肠粘连、荨麻疹、带状疱疹、产后缺乳、牙痛、扁桃体炎、面瘫、毒蛇咬伤、疮疡初起、近视等。


   2.禁忌证


  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禁用或慎用拔罐疗法。


   (1)凝血机制不好,有自发性出血倾向或损伤后出血不止的患者,不宜使用拔罐疗法,如血友病、紫癜、白血病等。


   (2)皮肤严重过敏或皮肤患有疥疮等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拔罐。


   (3)恶性皮肤肿瘤患者或局部破损溃烂、外伤骨折、静脉曲张、体表大血管处、皮肤丧失弹性者,局部皮肤不宜拔罐。


   (4)妊娠期妇女的腹部、腰骶部及乳部不宜拔罐,拔其他部位时,手法也应轻柔。


   (5)肺结核活动期,妇女经期不宜拔罐。


   (6)重度心脏病、心力衰竭、呼吸衰竭及严重水肿的患者不宜拔罐。


   (7)五官部位、前后二阴部位不宜拔罐。


   (8)重度神经质、全身抽搐痉挛、狂躁不安、不合作者,不宜拔罐。


   (9)醉酒、过饥、过饱、过渴、过劳者,慎用拔罐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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